日前,山东莒南警方多警种密切配合采取果断行动,打掉了在莒南县一僻静山村居民大院内的一处非法从事清洗废旧机油桶铁板的窝点,现场查扣未洗刷的废旧机油桶铁板170余吨,累计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截至10月6日,共抓获嫌疑犯12名,查扣经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废旧机油桶铁板高达7000余吨。
今年5月5日,莒南县公安局从一个匿名举报入手,在莒南县石莲子镇一僻静的居民大院发现有从事非法经营嫌疑且规模较大。逐级上报后在上级部门的指导督办下,莒南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对涉案窝点周边情况做摸排并择机果断展开收网行动。5月11日行动当天,20余名警力突袭该窝点,当场控制住老板陈某彤(男,32岁,临沂市河东区人)等4人,现场查扣未洗刷的废旧油桶铁板60余捆,各类设备机器一宗。之后,办案民警深度经营掌握的线索,本着“打源头、斩链条、端窝点”的原则,历经数月深挖,现已查明,嫌疑犯刘某鹏(男,34岁,临沂市兰山区人)伙同他人,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下,辗转浙江、江苏多地从事利用火碱加热浸泡、洗板机清洗、清水冲刷的方式对废旧机油桶铁板进行清理洗涤作业。2020年底,因浙江、江苏对上述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加大,刘某鹏畏惧打击,遂将犯罪窝点搬至临沂市。自2020年底至今,刘某鹏伙同王某磊((男,37岁)、刘某磊(男,37岁,上述二人为临沂市兰山区人)、陈某彤等人交叉结伙,从多地购进废旧机油桶铁板,在临沂市兰山区白沙埠镇毛村、河东区汤头镇集沂庄村、毛官庄村、经开区修正药业对过闲置院落、莒南县石莲子镇西夹古哨村等租用厂房,非法从事清洗废旧机油桶铁板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对环境造成污染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六十八条之规定,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对涉案的陈某彤、刘某五、陈某、乔某涛等12名嫌疑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涉案其他人员及相关线索,警方正在深挖侦办中。
近年来,莒南县公安局对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民生的案件格外的重视,通过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不断构建人防、技防、制防相结合的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提高环境污染问题发现能力,精准打击各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仅今年以来,就侦办对环境造成污染案件10起,抓获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9人。该起案件的线索出现后,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督办下,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与网安、经侦等业务部门及辖区派出所迅速联动、快速处置,控制嫌疑犯并固定证据,同时对现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设备做了查封。
纵观本案,有如下几点启示:犯罪团伙组织严密、管理规范且警惕性极高,一有风吹草动便快速更换生产窝点,隐蔽性较大。涉及人员多地域广,目前警方已掌握涉案人员20余人,涉及7省12市15县。其中涉及本市10人。因异地调查取证牵扯太多时间和精力,故该案从案发至今已耗时数月。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犯罪特点,致使破案难度增大。该案现已查明有3名嫌疑犯长期从事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职业,他们熟悉业务,懂行情,对抗查处有经验,思想及心理环境复杂,为案件侦破带来一定挑战和考验。